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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优先考虑欧盟标准、药典标准,我们怎么去要求供货商呢?
  • 发布日期:2025-09-18      浏览次数:12
    • 氮气N2是每个药厂常见的工艺气体,到货后的检验是最后一道防线,需严格按欧盟和药典标准执行,同时做好追溯管理。

      根据氮辅药法,氮气中水分除了露点法,还可以试用水检测管法进行检测。

      2.png

      制氮厂基本采用纯氮,高纯氮等标准,出厂按露点仪法检测水分。

      客户验收时,采用检测管法进行验收。两者检测方便不同,冲突时如何处理。

      德尔格水检测管.png

      德尔格水检测管检测结果

      在供货合同中约定双方法定检测方法:制氮厂出厂检测使用露点仪法,药企验收可同时使用检测管法进行快速筛查,如果药企检测不合格,以第三方镜面露点仪法结果作为最终判定依据。

      高风险批次,双方可在制氮厂现场同步取样,分别用露点仪法和检测管法检测,若结果差异超过约定范围,立即启动第三方复核。

      • ▶ 药企取样流程的合规性(如管路是否置换、操作是否按检测管说明书执行);
        ▶ 检测管的有效性(如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密封保存)。

      • 若双方对取样 / 操作无异议,或异议无法达成一致,立即启动第三方复核:
        ▶ 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需具备 CNAS/CMA 认证,且能按 “镜面露点仪法"(EP/USP 指定方法)检测,如 SGS、谱尼测试、当地药检所;
        ▶ 样品来源:从药企未开封的氮气钢瓶 / 储罐中,由双方共同监督取样(取样量需满足第三方检测需求,通常≥10L),样品密封后标注 “批次编号、取样时间、双方签字";
        ▶ 结果判定:第三方镜面露点仪法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 若结果合格,药企需正常接收,第三方检测费用由药企承担(因检测管法误判);若结果不合格,制氮厂需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第三方检测费、药企返工损失等全部费用。

      压缩空气质量检测仪.png


      针对 “高风险批次"(如第一次合作批次、历史出现过检测差异的批次、用于无菌药品生产的氮气批次),需在制氮厂出厂前完成 “同步取样验证",从源头减少运输后的争议。

      步骤操作细节责任方关键要求
      1. 取样前准备1. 确认制氮厂的镜面露点仪已校准(提供校准证书);
      2. 药企携带合规检测管(在有效期内)及取样设备(316L 不锈钢取样管,提前用干燥氮气吹扫 5 次以上);
      3. 双方共同确认取样点(需为 “给药企发货的同一管道出口",避免取错批次)。
      制氮厂 + 药企取样管需无锈蚀,避免吸附水分干扰;检测管需提前回温至室温(20±5℃)。
      2. 同步取样1. 制氮厂开启氮气阀门,稳定吹扫取样管道 10 分钟(排除管道残留);
      2. 同时取样:
      - 制氮厂用镜面露点仪取样检测,实时记录数据;
      - 药企用检测管按说明书取样(控制流速 500±50mL/min,反应时间按说明书要求,如 10 分钟),双人读数记录。
      制氮厂 + 药企取样过程需全程录像(或拍照记录),确保样品来源一致;双方同步记录检测环境(温度、压力)。
      3. 结果对比与处理1. 若两者结果差异≤约定阈值(如 ±20%,对应露点差异≤3℃),则该批次可正常发货;
      2. 若差异>±20%(如制氮厂测露点 - 45℃,药企检测管测对应露点 - 38℃),立即暂停发货,现场启动第三方复核(可由制氮厂附近的第三方机构上门检测)。
      制氮厂 + 药企阈值需提前在合同中约定,避免现场争议;第三方现场检测时,需用同一取样点的氮气,确保结果代表性。


      符合欧盟标准(如 ISO 8573-1《压缩空气 第 1 部分:污染物和纯度等级》)和药典标准(如 EP、USP 中气体检测要求)的核心原则,既兼顾了制氮厂的合规检测逻辑,也保障了药企 “到货检验最后一道防线" 的质量要求。

      同样的,可应用到氧气检测,二氧化碳检测,操作上大同小意,德尔格水检测管可应用与压缩空气和多款工艺气体,如果您在使用上有问题或者疑问,都可留言,上海京工连续16年德尔格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