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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环保部首张罚单 氮氧化物超标罚款3800万
  • 发布日期:2018-01-10      浏览次数:2436
    • 环境保护部通报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两家车企被罚款逾3877万元。

      环保部调查取证照片

      检查发现,山东凯马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车载诊断)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唐骏欧铃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山东凯马被罚没款3174万多元,唐骏欧铃被罚没款703万多元,合计逾3877万元。

      “两个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处罚程序,经过LI案、调查QU证、听证告知、召开听证会、法律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今后还要督促处罚决定的执行。”田为勇表示,两家车企被罚3800多万元,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零容忍”的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 阶段)》(GB17691-2005)第3.33条“车载诊断系统(OBD)指排放控制用车载诊断(OBD)系统。它必须具有识别可能存在故障的区域的功能,并以故障代码的方式将该信息储存在电控单元存储器内”。由此可见,OBD系统属于污染控制装置,是监控车辆是否达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控制车辆达标排放的zui关键部件。根据标准要求,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均应装备车载诊断系统(OBD)或车载测量系统(OBM),用以监测使用中的排气污染物。

      黄标车排放标准

      山东凯马案中,我部抽检的3辆重型柴油车及后处理装置不能通过车载诊断系统读取车辆信息,不能对堵塞EGR进气管故障进行报警,均不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要求,检验报告判定结论为车辆OBD系统不合格。OBD系统作为污染控制装置在汽车排放控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上看,任何企业或个人在产品上装载功能缺失或失效的OBD系统均属于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山东凯马对OBD系统不合格车辆,已打印出厂合格证并出厂销售,可以认定为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汽车尾气检测仪分为两种,一种是采用电化学因素快速取读的烟气分析仪(或尾气分析仪),这种检验方式的特征为反应快,检测度不高,范围比较单一,可作为一个判断的方向,比如BW气体检测仪支持检测仪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第二种就是采用SKC大气采样,然后实验室采用安捷伦气象质谱仪进行分析,此类分析成本高,周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