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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探伤培训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要求
  • 发布日期:2010-01-03      浏览次数:6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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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损探伤培训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要求
       
      前  言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程度的近一步深入,贸易、技术合作、技术交流活动必将日益增多,在有关的业务技术活动中,涉及无损检测的内容也将日趋频繁。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与认证以及与上工业发达国家的证书互认是急需建立的工作项目之一。
           近20年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组织进行了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与认证工作;制订了GB 9445-88“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通则”标准,并与德国无损检测学会签订了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的互认协议。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等同采用标准ISO 9712:1999《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for  nondestructive  testing personnel),供本学会继续按标准实施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工作;也可供有关工业部门参考或直接采用。本学会将以此为基础,争取与上各国无损检测学会签订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互认协议。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包含了下列重要的技术内容:
      1.根据ISO9712: 1999要求,强调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无损检测人员认证机构(CertifyingBody),实施对资格认证工作的统一管理,在认证机构的授权下,也可按产业部门和地区建立若干个资格鉴定机构(Qualifying Body)。认证机构(Certifying  Body)按ISO9712  : 1999推荐的下列规范性文件建立:EN45013  : 1989《认证机构实施人员认证工作的通用准则》(General  criteria  for certification bodies  operating  certification of  personnel)。
      2.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对“工业门类”的定义采纳ISO 9712,1999的建议,即按焊接件、铸件、锻件、管道、型材、航天、航空、核工业等划分。对于某一产业部门的特殊工件(如船舶的螺旋浆、航天航空器的蜂窝结构件等,在各“工业门类”考试中有可能不包含在内的特殊零部件或结构件)的检测,检测人员可由雇主或责任单位通过特殊工件的考试(Job-Specific Examination)后,另外授予许可对该类特殊工件或结构件的检测许可的附加证书。
      3.I、II级人员的考试,包括通用考试(General Examination)、工业部门的专业考试(Specific Examination)和实际操作考试(Practical Examination)。对三门考试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后,作为考试的总成绩。III级人员的考试,包括基础考试(Basic Examination)和主要方法考试(Main  method Examination)。对两门考试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后,作为考试的总成绩。
      4.已取得证书的检测人员向一个或几个工业部门延伸或工作调动时,只需参加该方法所涉及的新工业部门的专业考试(Specific Examination)和实际操作考试(Practical Examination),可免予进行通用考试(General examination);III级人员则可免予进行基础考试(Basic Examination)和主要方法考试中的m级人员知识(表8中的C1)的考试。
      5.根据ISO 9712:1999要求,经认证的人员必须经法人单位或雇主授权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检测人员检测结果的正确性由雇主或法人单位负全部责任。